風電區塊開發未落實防疫 經部盯上

【民眾新聞網綜合報導】因應疫情衝擊,經濟部今(6)日公告,嚴格要求風電開發業者切實遵守防疫規定,不僅將重罰、且會連續開罰。

近期疫情衝擊全球,台灣在國人同心防疫的努力使疫情有效趨緩,因此,持續阻絕病毒的工作仍是重中之重。相關防疫工作雖對於離岸風電工程造成影響,但在防疫優先的前提下,經濟部與防疫指揮中心討論後,已規劃因應措施減輕防疫對工程影響,後續則會嚴格執法,要求業者務必切實遵守防疫規定,違者不僅將重罰、且會連續開罰。同時,若因業者違規,造成工程延宕無法如期履約,不得列為不可抗力或歸責事由,後續將依業者行政契約相關違約罰則之約定審慎辦理。

經濟部能源局表示,除研擬離岸風電防疫措施計畫書外,並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021年5月17日宣布加強邊境管制後,另提出離岸風電外籍船舶人員入境防疫計畫,已成功協助各開發業者有效降低疫情對風場施工的衝擊。但過去曾有開發商業者在人員管理上,未確實遵守防疫規範。雖未造成破口,但已徒增管理困擾,也提高防疫風險。能源局已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「離岸風電防疫措施」及裁罰基準,相關違規者,已依照相關裁罰基準處罰,若無改善則將連續加重開罰。

經濟部重申,在防疫優先的前提下,已為國家能源開發進度考量,爭取對施工影響最小的因應方案。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,真正該憂心的,是如何嚴加落實防疫規範。若業者因違反相關防疫措施規定遭開罰,導致未來工程延宕無法如期履約,均不得列為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,後續經濟部將依業者行政契約相關違約罰則之約定審慎辦理。

至於特定業者接受媒體專訪,對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規則提出意見,開發商呼籲政府要嚴守「單一開發商容量上限500MW」規則,才有利於離岸風電未來發展,且未來每2年釋出3GW裝置容量,相當可讓6家開發商進入,可提高市場競爭性避免少數開發商壟斷市場,並認為單一風場規模太大,不利國內供應鏈談判 、交貨及履約保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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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表示尊重相關利害相關人的表達自由,但也要說明,我國對離岸風電推動有長遠佈局,各國業者也持續來臺深耕投資,顯見台灣在亞太離岸風電市場的戰略優勢地位。無論是推動進度領先,或是採取「先示範、次潛力、後區塊」的長期規劃,都是領先日、韓的發展路徑與進度。針對第3階段區塊開發之容量分配選商機制,經濟部提出明確回應立場,包括:一、競標價格上限:多數業者確實建議提高競標價格上限,經濟部會把各界建議納入規劃考量因素之一,刻正研擬方案中。

二、單一風場及開發商容量上限:部分業者認為第3階段區塊開發限制單一風場及開發商容量500MW偏低,經濟部說明,同時也有多家業者明確表達不同意見,支持以500MW為上限,以確保選商更具多元及競爭性。相關意見都會綜整評估,並選擇對台灣離岸風電市場發展最有利的推動做法。

三、產業關聯方案:相較於第2階段潛力場址現行做法,經濟部已於第3階段區塊開發產業關聯草案納入項目彈性及數量彈性,兼顧業者需求及本土供應鏈之長久穩定發展。

四、公告作業:經濟部長久廣泛蒐集相關利害關係人意見,順利凝聚各界共識,並已將座談會後所有業者意見納入政策規劃參考,後續將儘速辦理公告程序。

經濟部即將正式公布我國第3階段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作業,期在過去推動建置的既有成果之上,精進規劃後續10年的長程發展方案。經濟部將堅持既定能源轉型政策,積極與各開發業者及在地產業夥伴推動離岸風電並克服開發挑戰,共同實現我國環境永續之願景。
 

來源鏈接:https://www.mypeoplevol.com/Article/30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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